香港居民老耿是某跨国公司华南区域的总监,年收入超过100万港币,自有住宅地处香港繁华地段,居住条件优越。2007年,老耿与大陆居民萱萱生育非婚生女小秋,由萱萱独立在广州抚养。
小秋5岁时,老耿提起诉讼,主张萱萱目前无业,仅靠房租为生,由男方抚养小秋更为合适,要求法院判决小秋由其携带抚养,萱萱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尽管老耿的陈述属实,但他工作任务繁重,常年出差,且其与妻子已经育有一子一女,妻儿均常年居住国外,可谓心有余而力不足。
相反,萱萱自小秋出生后辞去工作,专心照顾小秋,与小秋朝夕相处,在她的抚养下,小秋的社交和学习生活丰富多彩,表现健康愉快。虽然萱萱目前无业,但是由于她有三处房产,每月租金也有近4万元,除去每月房贷两万元,剩余的收入亦足以负担两人在广州的日常生活。
经过仔细权衡考量,法院认为小秋现阶段的生活愉快安稳,倘若安排她到香港生活,需要做出多方面的适应,包括认识新的家人,适应新的饮食、起居和管教模式,这对从未想过自己需要离开萱萱生活的年幼的小秋而言并不合适。最终法院驳回了老耿的诉讼请求。
■法官提示
抚养权确认需多种因素平衡
厦门中院民三庭法官陈璟向记者分析,跨国跨地区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不仅要考虑其生身父母的经济条件,更要考虑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和心智成长,这才是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本。相对稳定的生活环境、相对熟悉的社交环境和相对固定的语言环境,对于维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意义重大,相反,突如其来的新家人、完全陌生的居住环境和较为生疏的语言环境对幼小心灵的冲击不言而喻。抚养权何去何从,不是简单的经济条件的较量,而是经济、时间、情感等多种因素的平衡。从这个角度讲,家资万贯诚诱人,朝夕相伴更珍贵。 济南离婚律师、济南律师、济南律师咨询、济南专业律师、济南离婚纠纷律师、济南专业离婚律师、济南专业律师服务网、电话:15069186571 搜微信号:jinanlvshi365或济南律师安业加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