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传票上门要求偿还债务,男子吴某被弄得一头雾水,才知道与自己分居已久的妻子借下了巨款,因没有及时还债,债主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债务。最终法院判决该巨款属于女方个人债务。
吴某与李某于1995年登记结婚,日子也曾非常和美,但后因李某沉迷于赌博,且屦劝不改,甚至还因为赌博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二人感情逐渐破裂。2009年12月,李某搬回了娘家居住,从此与吴某一直处于分居状态。本以为双方会继续保持冷战,但2013年吴某却收到了一张与妻子有关的法院传票。原来,在分居后李某以经商的名目对外举债,先后向徐某借款7万元,到期却不还。债权人徐某遂将李某告上法庭。并以借款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为由要求吴某一并承担偿还责任。气愤的吴某当即提交了相关证据,证明李某有赌博恶习、从未从事经商等正当经营的事实,并且提出其已和李某分居多年,其对李某的借款行为一概不知,徐某也没有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在有理由相信李某的借款行为并非出自与吴某的共同意思表示的情况下,法院将该项借款认定为被告李某的个人债务。最后,法院判决该借款为被告的个人债务,应由其一人偿还原告徐某借款人民币7万元。
提示: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或夫妻分居期间所负的债务,认定是个人债务的,另外一方不需负责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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